1、法院判决离婚被告不实行如何解决
若经由法院做出了关于离婚的裁决,但被告并未根据实行,在此状况下,你可向上诉法院提出对该裁决的强制实行请求。法院将会依据情形依法采取强制性手段,如对财产进行强制分割或者需要他们履行抚养义务等。为了确保实行工作可以顺利推进,你有责任注意并向法院提供有关被告财产情况的详细情况和线索。除此之外,请注意,拒绝实行法院裁决或许会使被告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需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他们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实行员实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实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需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他们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
2、法院判决离婚办理房地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在经由法院裁决批准离婚手续之后,若欲进行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有关变更事宜,你一般需提供如下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件、离婚证明文件与经由司法机构认证的离婚判决书及其有效性说明;除此之外,你还须持有原始的房产所有权证书等。在此项过程中,特别要紧的是,法院裁决的判决书需要明确地指出房产的所有权归是何方。当所有必须具备文件筹备妥当后,请至当地的房产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进行相应的申请和办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是国家所有些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3、法院判决离婚证据如何采集
搜集法院判决离婚的证据要多角度剖析。配偶重婚或出轨,证据有照片、录像、证人证言等。家暴要保存诊断报告、报警记录等。感情破裂如长期分居,可用租房合同、社区证明。通信和聊天记录能反映感情恶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假如法院判决离结婚以后被告不实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手段,如强制分割财产、需要支付抚养费等。你要准时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以便实行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拒不实行判决或许会致使被告面临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