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同财产分割起迷雾
结婚以后财产分割的原则: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一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一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一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等紧急损害夫妻一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认可支付有关医疗成本。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一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等紧急损害夫妻一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认可支付有关医疗成本。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