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申请书交给哪儿
取保的申请书,应该交给案审机关。
1.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觉得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会向有关机关提交取保申请书。
2.这里的“案审机关”一般指的是具备刑事案件审判、审察起诉或侦查职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具体取决于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与各机关的职能分工。
2、取保申请书交给案审机关的依据
1.取保申请书交给案审机关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特定状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手段。
2.这一规定为取保申请书的提交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并由相应的案审机关进行审察决定。
什么状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找法网提醒,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以下状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意味着,假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也相对较轻,那样他们大概被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有较重罪行,但评估其社会危险性较低,不会对别人或社会导致威胁,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3.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种状况体现了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和保护。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适用于因案件办理需要较长期,而羁押期限已到,但案件尚未审结的状况。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实行,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申请书后,会依法进行审察,并依据案件状况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原因,决定是不是批准取保候审。